本网讯(熊 瑛 报道)今年我队新修改的涉及人事劳动类的8项制度截至目前已经定稿,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新修订的地方无疑体现了更大的激励性和更好的福利待遇。
激励性更大——新修订的《薪酬管理制度》中,明确了上一年度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其本年度的岗位工资可以在同类人员的档级上上调一个档级,这充分体现了对年度考核优秀员工的认可和激励,鼓励所有员工都能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争当优秀。另外,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原约定人员效益工资最高是其本人1-2个月的基本工作额,新修订制度明确了上一年度年度考核优秀的约定人员其效益工资可参照本部门同岗位人员相同的分配方案,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年度考核优秀约定人员的效益工作,也体现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和理念。
福利更好——我单位的在编职工目前由于受广西区社保政策的制约,未能够参加生育保险,而聘用员工参加了南宁市社保的生育保险,这样一来在编职工在生育时所发生的费用就没有办法像聘用员工那样的比例和额度报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在新修订的《医疗、工伤管理办法》中,在职职工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顺产一胎可报销的大人的费用增加了1000元,变为3000元,多胞胎每增一胎多报费用也增加了500元,变为1000元,难产的报销费用也由原来的4000元变为5000元;另外,原来制度里没有明确在编男职工此方面的福利,所以很多在编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小孩的费用无法报销,今年制度明确新增了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没有参加任何生育保险的可以参照执行。相应调整的还有《考勤管理制度》,我们按照国家新颁布的产假规定,及时调整了产假时间,正常顺产为98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另给男员工10天护理假。这些细微的调整和修订,充分体现了单位对员工的关爱,更体现了单位的福利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