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全力做好工资调标工作
2015-07-10
本网讯(马开颜 报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队高度重视,多部门联合,全力开展工资调标工作。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队人劳科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和队领导的指示,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加班加点工作,同时离退休科和综合办人员协助查阅离退休人员档案170多份,核实部分离退休人员的年龄,通过大家的努力,现已顺利完成工资调标申报工作。
据了解,本次调标增资执行时间是从2014年10月1日算起。
在职人员工资调标是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标准有了较大的提高,而基础性绩效有所减少。
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分两种类型:一类是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按明确的各职务层次(岗位等级)对应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其基本离退休费和生活性补贴按原标准执行,不再重新调整。第二类是2014年10月至实际操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退休的人员,其在职期间按新标准计算其2014年10月至退休当月的增资;执行退休待遇后至实际操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的退休待遇,暂按2014年9月30日前同等条件退休人员的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