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队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再度上调

2017-09-01

我队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再度上调   

本网讯(罗虹 报道“小姑娘,听说我们的养老金又准备涨啦,是不是真的呀?”近日,上班时间,就有个别老同志高兴地来到我人劳科咨询关于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情况,在得到工作人员的肯定之后,老同志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据悉,这是自2016年以来,人社部第二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的文件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16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17年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基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特点,即“调整前的社保机构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按调整年度上年末12月份的应发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所以2017年度退休的人员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此外,离休和镇南关退休人员亦不属于此次调整范围,其待遇调整工作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贯彻执行。

次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按人均48元/月增加;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每人增加1元,二是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养老金水平的2.4%增加;适当倾斜包括高龄倾斜和艰边倾斜,即70岁以上人员每年长一岁增加3元,艰边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元。同时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此次调整的幅度较2016年的会有所降低。

据悉,我队已于822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工资账户中,同时补发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增加基本养老金金额,从2017年8月起已随工资正常发放此次月增资费用。据统计,此次调整我队约有393名退休职工受益,人均增资约为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