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2018-07-13

本网讯(覃胜凤 报道)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批核批准,我院取得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今年4月,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办法》一经发布,引起广泛关注,大家普遍认为,今后更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企业将告别被动“黑飞”状态,最终得以合法合规运转。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获得是我院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合法合规的重要凭证,为院无人机航空摄影、空中拍照提供强有力后盾增强了我院在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对我院的无人机市场拓展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