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廉政的些许文化渊源

2017-09-29

作者:地质中学党支部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由于精神文明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门多发易发,严重危害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针对这一状况,我党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从群众路线教育的深入开展,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拳出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反腐倡廉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决心,也在治标并治本层面取得了不同的成绩。

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和实效取得,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刚性的廉政制度和机制,如:“不敢腐”的廉政惩戒机制、“不能腐”的廉政制约机制、“不必腐”的廉政保障机制等。但是“没有哪个政治制度能够完全抵抗腐败”,除了上述外在的刚性的制度手段之外,反腐倡廉也需要一些内在的、柔性的文化手段,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氛围,达到“不想腐”的持久效果。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本文试图探讨的正是古代优秀廉政文化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一、 古代廉政文化的内容

按照文化同心圆的理论,文化最内核是思想,然后由思想上升为制度,最后内外兼修,引导每个人的行为。据此,我们将古代优秀廉政文化按照思想、制度、行为三个层面、一一加以剖析。

首先是传统文化中历久弥新的廉政思想。我国传统文化以儒学为主流,要求人们严格要求自己,以现实主义精神投入社会实践中,强调个人修身之后进一步为群体服务的责任意识,即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了一代代中国人,尤其是步入仕途的学子约束自我、投身社会。可见,我国古代的廉政思想包含了“廉是修身之要,廉是为官之道,廉是治国治本”三层逐渐递进的内容。

“廉是修身之要”,背齐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打了个比方:“不修身而求令名于世者,犹貌甚恶而责妍影于镜也。”将不修身而想要一番作为的人比作是自己长的丑而向镜子要眉毛的人。由于修身是做人、从政之大前提,因而古代不少仁人志士都对修身格外重视。诸葛亮主张“理上则下正,理身则人敬”,他严于律己、正身率人,告诫子孙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还多次规谏后主刘禅,希望其能“咨诹善道”、“察纳雅言”。被历代统治者沿袭的《周礼》提出用“六征”来考察官吏:一曰“观诚”,二曰“考言”,三曰“视声”,四曰“观色”,五曰“观隐”,六曰“揆德”。这正是从言、声、色等方面对个人的修养进行考察,以此来观察其修养,自身修养好的人可以抵制私欲、美色等的各种诱惑,因此具有了廉洁执政的内在素养。

“廉是为官之道”,是个人内在修养的延伸,也是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西魏的苏绰认为为官者应清心廉洁,所谓“清心”,即“非贪货财之谓也”。他在《六条诏书》中指出,国家官员只有心气清和,内心不存贪念,才能用天下至公之理治理人民。官员自己如果做不到心清如水,却渴望能治理好百姓,这无异于测量的标杆不端直而要求它的阴影正直一样,所以官吏应廉洁奉公。北宋包拯的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他痛恨贪官污吏,上疏仁宗劝请其任用廉洁之士:“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并请求朝廷对贪污犯法者绝不宽恕。明朝郭允礼将“廉是为官之道”总结到极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中国历代官员构成大部分是儒家优秀学子,他们廉洁为民体现出的是一种社会精神,这种精神能够更好地维系民心,体现出国家的主流价值观,正如明代史可法所说“大臣之廉耻,即天下之风尚”。

“廉是治国治本”。官员的廉是政权稳固的需要,是根系民心之所在。在古代国家一体的模式下,执政者对官员廉的要求就是对自家江山负责,因此,历代有抱负、有责任感的帝王都非常重视在官员中兴官德、讲廉洁。唐太宗说“廉洁兴邦、贪奢丧邦”,认为“王者至公无私,故能服天下之心……故设官分职,以为民也,当择贤才而用之。”指出选廉洁贤能之人做官是为民、为服天下。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将“廉洁”二字刻在各级官员心中,除了完善法律,加强教育外,更根据“治乱世用重点”的原则,通过严惩贪赃枉法之徒以儆效尤的治贪效果。而对官员来说,受儒家传统文化中“平天下”责任意识的感召,“廉”是各级官吏青史留名的必备素质之一,《二十四史》所记载的循吏,“廉”几乎是他们的共性,而他们的这种美德也感召了更多的官吏以廉为美、以廉为荣,从而使整个国家的吏治得以有些微的改善。廉是治国治本,是传统廉政文化中对“廉”的思想的最高诠释,从个人修身到为官者的职业道德再到平天下的责任感,层层递进的要求涤荡了为官者的思想,他们的“廉”是百姓之幸、国家之幸、民族之幸。

二、对今天的启示思考

古代不少廉政制度都值得借鉴,如:加强理想信仰方面的教育,加强具体的道德规范建设等。在今天多元道德信仰的冲突中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培训,通过培训将理想信仰植根与每个人的思想深处, 使党员干部更加坚定信念,更好地为民服务,从而更好地激发领导干部个人内在的荣辱感、羞耻心,在党政机关中营造出“想廉”的思想境界。

完善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选拔标准和任用提拔条件不再是GDP、面子工程,而是加入个人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等参数,同时结合信息化时代便利性,公开选拔过程,使选拔上来的干部获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这一理念在去年底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已有所体现:考核干部时加入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提拔老百姓拥护爱戴的干部,营造良性用人机制。而这些变化无疑将激发出干部“能廉”的社会信心。

我们欣喜地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查权、对执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都作出新的规定,这些变化是在监督体系独立性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在思想约束和制度约束这内外双重防腐体系再筑起一道反腐高墙,以此来营造整个权力系统的“必廉”风尚,是很有必要的,而监督机构正是这道防线。

发挥廉政模范的榜样作用,激发清官对社会正能量的带动作用。古代廉政文化中那些名垂青史的清官廉吏凝聚了世代国人的“清官”情结,也激励着后世为政者廉洁从政。今天,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廉政典范,他们以实际行动满足了老百姓对清官的心理诉求,也用工作实践履行了当代公仆为民服务的责任,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会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形成潜在的激励,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促廉”的好氛围。

古代廉政文化来源于中国古代国家政权的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凝聚着中国传统廉政建设积累的基本经验。古人的政治智慧可以启迪今人的政治思路;传统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可以鉴照当代政治文明的进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今天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参考文献:

[1]杜鲁门.政治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M].陈尧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568.

[2]杜道生.论语新注新释 [M].北京:中华书局,2011:107.

[3]张文敏. 我国古代优秀廉政文化内涵及现实思考[J]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4(2):24-1